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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从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和为人民群众负责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了药械稽查力度,扩大药械稽查覆盖面,实行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督力度。
创新工作方法,实行审计式工作模式。近日,他们对我市各药店从企业资质——经营使用品种范围——进货渠道——检查验收——药品储藏——药品质量——分类摆放——处方调配——药师情况——销售凭证等全过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药店还存在一些问题:进货渠道不规范;药品分类摆放上有保健品与药品混合摆放现象,容易误导消费者;销售凭证使用情况不乐观。2007年5月1日起我国新《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要求零售药店必须给消费者出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上应标明药品名称、产地、规格、批号等,因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索取销售凭证,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滥用抗生素类药品的情况比较严重,这就要求各药店应凭处方销售药品,驻店药师应有详细记录,但要达到这一点还有一定的困难,须提高公众意识。
记者安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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